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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法规定的,至于为什么这么规定,估计怕利益输送吧
折价发行,是指股票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额。我国公司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:“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,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,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。”公司法关于禁止折价发行股票的规定,与“规范意见”的规定是一致的,其目的是为了贯彻资本维持原则。
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,股票的票面金额属于应记载事项,公司不得发行无面额股票。股票上所记载的票面金额具有以下意义:(1)发行股票筹资时,相当于票面金额的资金列入公司的注册资本;(2)股票票面金额总值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;(3)在公司注册资本额确定的前提下,通过票面金额可以确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比列;(4)在面额发行股票时,票面金额即为发行价格。根据资本维持原则,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续期间,必须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。如果允许公司折价发行股票,那么公司实收股本总额就会低于其注册资本,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,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。另外,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,“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”,即实收股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。据此,折价发行也是不应允许的。
3折价发行
老问题了以前见过n次了。
把实话说了,该不会再选中满意答案了吧。
溢价发行都抢着买 折价 上市公司傻呀
股票折价发行,对于投资者来说,降低了参与成本!
溢价发行好处明显啊,1块的东西买了2块赚了当然好 折价发行国家禁止 哈哈!
不过说好处的话就是溢价或者平价没人要 公司要发展 怎么办?那就打折吧!换回来的钱刚好可以开展业务 也许会好吧,但是首先都亏本了!